在城市更新中做好優秀歷史建筑、文物和歷史風貌保護
時間:2017-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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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中國經濟時報
在城市快速發展過程中,城市的歷史文化迫切需要被傳承。目前上海城市的發展及中心城區的更新又掀新篇章,優秀歷史建筑的保護和再利用已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最近發生在靜安區巨鹿路888號事件,讓人思考城市文化的記憶該如何傳承。“在城市更新中如何做好優秀歷史建筑、文物和歷史風貌保護的思考”呼之欲出。主要基于以下考慮。
1.近代文物建筑面臨著調整功能,提高舒適性,而有效的保護和再利用具有重要性和時代性。上海的近代文物建筑是不可再生的文化遺產,文物建筑本體和建筑周邊的歷史環境經過百年滄桑部分損壞、改動、缺失等問題令人堪憂甚至影響安全使用。在城市快速發展中保護修繕近代文物建筑及其環境使其在可持續使用中煥發出新的生命是擺在全社會面前的迫切任務,具有重要性和時代性。
“傳承歷史,演繹現代,重塑風貌,重塑功能”成為我們這一代建筑師的責任。韓正同志提出“建筑是可閱讀的,街區是適合漫步的,公園是最宜休憩的……”可理解為建筑是城市文化的載體;城市功能性的展示宜漫步而有溫感的;時代性是與周邊街區相融合的。
1.合理有效地保護與利用應采用發展的理念注重“保護”與“綠色”相結合。近代文物建筑持續利用本身就是文化、物質資源再利用的“綠色”方針的再現,保護與利用應根據上海近代文物建筑的特點、貫徹節能綠色等國家規定、結合建筑材料技術的科技成果在保護設計中執行“綠色”設計原則。
3.尊重各級文物、歷史建筑的本體,實施原址保護。以尊重建筑歷史和本體、塑造街區空間、優化功能為指導進行保護與修繕改造。
4.加強近代文物建筑在保護與利用具體實施前期政策與技術的分析,明確保護要點及面臨的挑戰與機遇,深入挖掘歷史資源,注重品質和價值。
5.保護與改造前期與政府相關部門協商采用“存量補地價”方式獲取土地使用權并積極探索“直接協議出讓土地”的可能性。按照“存量補地價、擴大用地”協議出讓路徑獲取土地開發權。
6.保護與改造采用征收與置換相結合的方式集中建筑現有房屋產權。熟悉政策,解決產權集中和土地獲取問題,采用征收與置換相結合的方式集中優秀歷史建筑現有房屋產權。
7.在保護與改造的前提下,通過政府政策支持,實現城市更新的資金平衡,積極引導民間資本進入,打造可持續發展保護和利用的資金保障。
8.強調歷史風貌區的整體規劃,避免各自為政,視條件成熟與否分步實施,避免急功近利。
9.重視歷史街區內的城市空間塑造,將其作為改善城市風貌、提高空間品質的重要手段。
10.引入中、高收入人群為目標,進行居住功能的重組,有效改善街區人口構成、減少交通壓力、提升環境品質,營造可持續社區。